文学趣味

这几年的诺奖得主总是冷门作家,至少对国内来说是如此。人们对他们的关注仅限于得知消息之初的惊讶,以及之后对其作品的阅读、审视、评估,然后便像观众一样,失去兴趣而离开。原因无非是这几位的作品风格,不仅不符合大众趣味,连具备一定专业知识的人也感到难以接受。这如果是因为别开生面的革新而导致的暂时现象,倒也是一桩好事,谁不希望再有一位大师横空出世,再来一次翻天覆地呢?然而这几位显然不是的。

格丽克,她的作品就像她汉译名字的发音一样,格,硌,如果把作品比作食物,她的就是故意做的很硬,而且除去了一切诱人的味道,变成了一种硌牙的怪味。这种真的是逼着自己也喜欢不起来。至今网上还偶尔有人提起她,我想能够喜欢她更多的是出于对诺奖的迷信,或者源于阅读量的局限。就像为了革新而故意把房子盖得歪歪扭扭,颠三倒四,新倒是新了,和美却没什么关系。

另外一位呢,汉德克,还有一个和他同时获奖,名字太长记不住,读了也没留下印象的作家,我就不评价他了。只说汉德克,他的作品,放在80年前或许是有新意的。怎么说呢?还是老一套,无非是老掉牙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写法。这种作品就一定和传统阅读趣味完全背道而驰,和传统审美唱反调,读着令人讨厌吗?其实并不是的,很多饱受欢迎的作品,比如那些大师的作品,从传统审美的角度读上去也都是很美的。什么伍尔夫卡夫卡普鲁斯特乔伊斯,读上去都是很美的。然而汉德克搞了个什么呢?把他扔回80年前,他真的是平平无奇,在那各种流派的百八十号代表人物中显得平庸至极。我怀疑现在把他拉出来是因为和他同时期的作家都死了,就他还活着,给他授奖的目的是把他作为活化石向往昔来一次致敬。

最后一位古尔纳,这位老哥是个聪明人,从他在国内流传的两篇作品来看,写得闪转腾挪颇为跳脱,读起来各种舒适,大有昔日拉美当红作家的风范。如果早几十年,和马尔克斯什么的一起出来,那也是个人物。可是一查资料,这老哥1987年才写了处女作,出道时间和余华莫言差不多,那就难以洗脱模仿先辈的嫌疑了。有网友说,他的作品透露出一种“古早”的文学趣味。我想大概不是因为他的作品陈旧了,而是因为他不该在1980年之后还用那种别人用过已得到普遍认可的当红作家的写法。当然,由于国内对他作品的引进寥寥无几,后来写得怎样了就不知道了。不过说实话还是挺期待的。可惜现在国内已经没有人关注和提到他了,难道是因为他是个黑哥们的原因吗?只希望他不会因为种族和肤色的原因而被出版商和市场排斥。毕竟前面那几位那么难读的作品都敢出版,这哥们的作品读着至少心情愉快,除去肤色歧视因素的影响,出版了销量至少不会比他们的差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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