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上初中开始,我就对作文这件事,产生了一种深深的羞耻感,虽然写得好会受到老师表扬,却总感觉它是一件见不得人的事。
后来进入高中,有一天在路上,听到前面一个男生在和同伴说话。
他说的话我至今记忆犹新。
他说,我昨天夜里喝醉了,突然想写文章,我就点上蜡烛,铺开本子开始写,结果越写越兴奋,停不下来,一下子把整个本子都写完了。
语气里透露着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和自豪。
他比我要高出一头还多,属于人高马大,却对学习不感冒的那种学生。这种话从他们两个人的嘴里说出来,让我颇感意外。
我无法相信,这种并没有多少人看重的事,居然可以正儿八经地引以为豪。
那时候我写的作文,偶尔也会被老师表扬几句。虽然我也喜欢自己写的文章,却并没感到一点儿光荣。我知道它令我满意,与我而言,像一个宝贝。但是把它展示出来,却像丑八怪出门逛街,自取其辱。
后来进了大学,学了汉语言文学专业,热情得到释放,经常把写的东西发到网上,那大概是它最具有正当性的一段时间了。也是羞耻感最弱的时候。
再后来,开始工作,发现作文既不能换钱,也不能加薪,不能糊口也不能养家,作文就彻底变成了一种不为社会所接受的不正当勾当。